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根據國家版權局《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請作品登記。
音樂作品著作權登記的必要性
①增強社會公信力
公信力強,確定作品的版權歸屬,化解潛在糾紛。
②規范版權交易
保證版權許可、版權轉讓等版權貿易可以順利進行。
③維護著作權利
能夠使著作權人的權利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法律保護。
④宣傳自己作品
通過音樂著作權登記,可向社會大規模宣傳自己的作品。
版權登記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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