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是評職材料之一,參評人想要用發明專利評職稱,必須是發明專利的發明人,但發明人位置不同,可直接影響參評人的評職。至于,第二發明人評職稱有用嗎?有用,如高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具體以單位評審文件要求為準。
??眾所周知,發明專利是我國專利類型中含金量、權威性和認可度最高的專利,通過專利評審,發明專利一定有用。至于,作者署名發明專利的位置最重要,還有專業方向、時間和專利證書等, 具體第二發明人是否可以評職,還要看單位評審文件要求,如果第二發明人在評職認可范圍內,則評職稱有用,反之無用。
??通常來說評職稱認可發明專利的前三發明人(含第二發明人)。少數評審單位對發明專利要求較高,只認可第一發明人。但第二發明人也有例外,所以作者在參評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單位評審文件要求,避免署名第二發明人的位置,影響單位職稱評審。
??綜上,第二發明人評職稱有用嗎?答案已給出,為了確保發明專利署名位置符合單位評審文件要求,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影響單位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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