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專利期限補償就是請求給予延遲專利權期限,但只針對藥品專利和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不合理延遲的情況。
??具體而言,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二、第三款規定: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
??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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