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專利申請條件有哪些?印度尼西亞作為東南亞國家,和我國的經濟貿易往來還是比較密切的,而且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印度尼西亞也很重視,印度尼西亞專利和我國的專利是有一定區別的。那么印度尼西亞專利申請途徑有哪些?
印度尼西亞專利申請的途徑
一、單一國家途徑(沒有期限,直接申請)
二、巴黎公約途徑(各種專利自優先權后時間略有不同):
1. 專利(發明專利),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
2. 簡單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
3. 工業設計專利(外觀專利),自優先權日起6個月;
印度尼西亞專利申請條件
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印度尼西亞對于專利有特殊要求,這三種專利不得申請續展,現行專利法規定,涉及以下內容的發明不得授予專利權:
①違反法律法規、宗教道德、公共秩序和倫理;
②人和/或動物的檢查治療、治療方法;
③科學和數學理論、方法以及除微生物外的活體生物;
④動植物培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生物方法。
根據印度尼西亞專利法的規定,印度尼西亞專利在一定的期限內,如果不繳納專利費用則取消專利權資格。有關印度尼西亞專利的訴訟案件必須在案件提交之后的180個工作日之內結案。侵犯他人專利權者可處4年監禁和/或5億印尼盾的罰金。侵犯小專利者則可處2年刑期及/或2.5億印尼盾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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