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我國的發明專利采用的是實質審查制度,因此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比較長,一般企業為了更好得保護自己的專利,都會發明和實用專利一起申請,以獲取最大保護。那么發明和實用專利專利申請條件有哪些?
發明和實用專利申請
在申請專利的時候應該遵循書面原則: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并辦理各種手續。《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明確規定: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或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書面原則是為了將相關資料保存下來,為日后的相關檢索提供資料,并在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書面”的范圍也在擴大,電子信息也開始被視作書面形式。目前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接受電子化的專利申請了。由于發明、實用新型也屬于技術方案。外觀設計不屬于技術方案,《專利法》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與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要求提交的文件并不相同。
發明和實用專利申請需要什么文件
(一)請求書
請求書是申請人向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表示請求授予專利權的愿望的申請文件。請求書中一應當說明發明創造的名稱、發明人、申請人、聯系人、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和聯系地址等。
(二)說明書及其摘要
說明書是重要的專利申請文件,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
(2)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3)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
(4)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內容,即發明人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5)具體實施方式。即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方式。(說明書可以附圖)
說明書摘要是要說明書記載內容的概述,它僅是為了便于公眾進行專利檢索,初步了解專利的內容。說明書摘要應當寫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三)權利要求書
權利要求書也是重要的專利申請文件,因為它直接劃定劃定了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人取得專利權后,權利要求書就成為判定他人使用相關技術的行為是否構成專利侵權的根據。《專利法》第26條第4款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除、簡要的限定要求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書的主要內容是列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以此表達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中必須包含該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必要技術特征,即發明或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使之區別于其他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
其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組成。“前序部分”寫明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主題名稱,以及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
凱粵提示:凱粵是一家有著十年知識產權保護經驗的專業公司,了解更多海內外商標注冊、海內外專利申請資訊,以及政府補貼項目申報的,可以關注凱粵知識產權網,或者是咨詢凱粵在線客服,我們的咨詢熱線電話為:13712887903,或者是點擊關注下方公眾號,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