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是獲得專利權的必須程序。專利權的獲得,要由申請人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申請,經國家專利機關批準并頒發證書。近年來,國內企業對專利在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紛紛加強了專利工作,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加,但是企業在專利申請過程中,還是存在很多的誤區,下面跟著凱粵小編來看一看吧。
??1、投入規模生產后才申請專利
??有部分發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后,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后期的繼續研發工作,即使開發出了新產品或有了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
??2、有專利證書等于有效的專利權
??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認識誤區。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準。
??就發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它進行過實質審查,但誰也不能保證發明專利審查部門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所以得到專利證書,并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準。
??3、一項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批得快,可盡快獲得相應保護。
??4、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他們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點技術信息,而恰恰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
??5、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
??6、先發表成果鑒定再申請專利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7、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業申請了很多專利,但無專人管理。專利文件之間有的互相沖突,有的已無市場價值還在交納年費。有的專利權已經遭受侵犯但企業管理者對專利特征不了解,不能起到應該有的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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