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疑,茅臺在眾多酒類產品中久負盛名。也因此,總有人在巨額利潤面前鋌而走險!“假作真時真亦假,真作假時假亦真”,市面上的茅臺酒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傍名牌、搭便車現象層出不窮,很難讓人分辨清楚。
??那么,售賣“真茅臺”酒,在店招、名片上使用“茅臺”字樣或者相關標識招攬生意可以嗎?近日就發生了一起類似的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店主被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到底怎么回事?下文一探究竟!
??據了解,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茅臺公司)是第3159141號“貴州茅臺”、第284519號“茅臺”等商標的獨占許可人,核定使用在第33類“酒精飲料”商品服務上。
??茅臺公司發現上海某貿易合伙企業在店招裝潢、印制名片中擅自使用了上述商標字樣,這會誤導相關消費者,也侵犯了茅臺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給茅臺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因此將其訴至法院。
??據上海閔行法院消息,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上海A貿易合伙企業陳述,其以為售賣的是“真茅臺酒”,就可以在店招及名片上印上“茅臺”相關字樣,以吸引顧客。其表示已深刻認識到自身商標侵權行為錯誤,在今后酒類經營中不會未經許可就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被告當庭向原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賠償款。
??到底哪些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具體可以根據以下情形判定是否侵犯商標權:
??1、是否有違法行為存在;
??2、是否有損害事實發生;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
??2020年6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印發《商標侵權判斷標準》,今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理解與適用系列內容,對于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做出了清晰的闡釋。
??本案中被告未經授權,擅自使用“貴州茅臺酒”“茅臺匯”等字樣,系將與原告獨占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作為商品裝潢使用,極易引起公眾的混淆、誤認。被告還將被控侵權標識使用于涉案店鋪的顯著位置,易使公眾誤以為該店鋪系商標權利人的授權店鋪或者與商標權利人具有一定關聯。加之,被告將被控侵權標識用于酒類經營活動中,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商品,且持續時間較長。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對原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眾所周知,茅臺對知識產權保護是十分重視的!不僅對商標進行了完善的布局,還積極進行商標維權!曾經茅臺公司因“季釀酒窖”商標爭議打了數年官司,最終該商標被撤銷;另外,茅臺訴"飛天不老酒"商標侵權,獲賠100萬元。
凱粵提示:以上就是關于“賣“真茅臺”構成商標侵權?只因店招使用了“貴州茅臺”字樣!”的介紹,詳情可以咨詢凱粵客服,或者是點擊關注下方公眾號,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凱粵也可以幫您代為申請專利,我們是一家有著十年知識產權保護經驗的專業公司,對專利、商標、條形碼、高新等都有經驗。